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嘉義52歲、曾有酒駕前科的羅姓男子,2024年8月才服刑5個月出獄,2025年11月某日上午,在嘉義市仁愛路一處大賣場前,竊取停放機車上懸掛的雞肉飯便當。機車騎士返車時發現便當失竊,隨即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查獲羅男涉案。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嘉義地方法院一審依竊盜罪判處拘役1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萬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羅男於2023年間因酒駕公共危險罪遭判刑5個月確定,並於2024年8月服刑期滿出監,卻又再度犯罪。去年11月8日上午11時許,他行經嘉義市仁愛路一間大賣場前,見一輛機車上掛有雞肉飯便當,趁四下無人之際徒手竊取後迅速離去。
被害機車騎士返回時,發現價值約80元的便當不翼而飛,憤而報警。警方調閱現場監視錄影器畫面後,鎖定羅男行蹤,通知其到案說明。羅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惟便當已遭食用完畢,警方未能查扣贓物。
嘉義地院法官審酌,羅男四肢健全、心智成熟,卻未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僅為生活所需而犯下竊案,且事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考量其犯後態度、竊盜手段及所竊財物價值低微等情狀,判處拘役1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另犯罪所得雞肉飯便當依法應沒收,惟未扣案,將追徵其價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