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9日將機密資料帶出國防秘密會議,綠委陳培瑜等人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黃國昌攜出時間高達1分15秒、更有42秒消失在監視器死角。對此,國民黨議員秦慧珠批黃國昌「可笑、後續態度不佳」,同時間也批評綠營「測試秒數蹭聲量」,律師陳又新則反駁,專注在42秒「是可能的犯罪情境」,時間的計算很重要。
陳又新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表示,詹晉鑒律師跟媒體人張銘祐告發黃國昌《刑法》故意或過失洩漏國防秘密罪、《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安法》,就必須要釐清事實,檢察官要去證明黃國昌是不是故意的,當中的過程、機會和可能性;這當中的75秒、沒有監視器的42秒,「這是他可能的一個犯罪情境」,這個時間的計算,就非常的重要。
陳又新直指「時間、跟黃國昌所在的位置」,這兩件事情是有必要去測量出來,對將來檢察官「啟動調查」是非常必要的。陳又新更批評黃國昌擔任多屆立法委員「不應犯下的錯誤」,明確的錯誤、至今連道歉都不願意,就用黃國昌自己的話「你根本不具備擔任立委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