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2023年1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剴剴案,不滿2歲的幼童剴剴,因經由兒盟出養至北市文山區劉姓保母家,卻慘遭不人道虐待致死,事件距今已經2年逾,劉姓保母目前仍收押中,二審將於1月27日宣判。而關於兒盟社工陳尚潔涉案部分,台北地院國民法庭今(22)日開庭,傳喚曾替剴剴看過一次診的牙醫蔡函妤、文山居托中心訪視員林心慈,以及文山居托中心督導黃鈴芳等三名證人到庭,並由檢辯雙方交互詰問,調查社工陳尚潔有無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
雖然劉姓保母罪嫌重大,但外界也普遍質疑,剴剴年幼生命的消亡,與兒盟以及兒盟社工的失職有關。出身於脆弱家庭的剴剴,是母親在服刑中保外就醫產下,其母生下剴剴後,將嬰兒交由外婆照料,隨後逃逸,直到去(2025)年才落網,而外婆則因經濟無法負荷每個月的保母費,後透過兒盟出養。而在2023年9月1日開始,剴剴由保母劉彩萱照料,直至同年12月24日死亡,主責社工陳尚潔卻從未發現異常,涉嫌包庇劉彩萱等人,並偽造探視紀錄,稱剴剴一切狀況良好,甚至在剴剴死後,還涉嫌修改紀錄避責,最後被檢方依《刑法》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但陳尚潔至今仍未認罪。
庭訊一開始,檢辯雙方即針對去年12月「兒盟督導翻供」一事展開激烈攻防,爭執焦點集中於「偵訊筆錄」是否應當庭公開勘驗,或需重新製作譯文。陳尚潔的辯護律師指出,距離2月底的審理期限時間不足,且偵訊筆錄問題本屬檢方責任;公訴檢察官陳品妤則反駁,並無不正訊問情形,若辯方對筆錄內容有疑義,檢方可同意由辯方自行提出偵訊譯文。
審判長吳家桐表示,應儘量避免於法庭上公開勘驗偵訊筆錄,因相關內容可能涉及兒少保護爭議。休庭期間,法官再度希望檢辯雙方協調處理方式,雙方仍無法取得共識。
首位出庭作證的是文山區牙醫蔡函妤。她推翻先前警詢中的部分內容,表示當時剴剴由保母劉彩萱帶來看診,兩人互動看似良好,手牽著手,並以膝對膝方式看牙。她指出,剴剴當時已有三顆牙齒脫落,劉彩萱解釋是因磨牙所致,但她認為,磨牙應不足以造成一名2歲孩童同時脫落三顆牙齒。
蔡函妤也提到,劉彩萱曾稱剴剴有自撞、自傷傾向,因此她建議轉至醫學中心進一步檢查。不過,法官指出蔡函妤今日供述與警詢筆錄差異甚大,詢問是否因事隔兩年、記憶模糊所致,並確認是否仍以當時筆錄為判斷基準。蔡函妤在猶豫後回應,仍以筆錄內容為準。但她堅持,現在的記憶是看到剴剴時,剴剴穿著長褲長袖,身上無傷。
第二位證人、文山居托中心訪視員林心慈表示,她僅進行過一次家訪,當時認為剴剴雖較安靜,但尚未達異常程度。她提到印象中,當時保母曾叫剴剴吃餅乾,孩子未回應,也未前來,保母隨後再次呼喚。林心慈指出,保母解釋剴剴過去曾多次更換照顧者,因此有「護食」習慣,會躲在桌下吃餅乾。
她也提及,劉彩萱涉嫌虐待的另名潘姓兒童,也屬於他們管轄範圍,當時就曾因長期紅屁股遭家屬要求更換保母;但劉彩萱事後回應,自己會夜間每兩小時起床替孩子更換尿布。林心慈表示,當時認為保母面對問題態度積極。
然而,審判長對此說法明顯存疑,皺眉連續追問:「半夜每兩個小時換一次尿布,這不是在浪費尿布嗎?你不會覺得奇怪嗎?」林心慈回應,每個孩子狀況不同,她不會特別質疑。審判長再問,是否可能是誇大說法以掩飾疏失,林心慈則稱,在事發前她並不會如此認定。
林心慈並表示,9月首次訪視後,原訂12月再訪,但因電話中聽聞保母疑似確診而延期,未料隨後即接獲剴剴過世消息,整體訪視僅進行過一次。
第三位證人為督導黃鈴芳,為檢方傳喚。她與林心慈過去為直屬上下屬關係。庭上針對衛福部規定「訪視後7日內須完成紀錄」進行詰問,指出林心慈原登錄訪視日期為9月26日,陳尚潔為9月25日,但黃鈴芳事後比對資料夾照片後確認,實際訪視時間為9月22日。
在詰問過程中,檢察官與法官皆質疑,對於像剴剴這類「無父母、24小時全日托育」的兒童,是否仍與一般兒童採用相同訪視制度。訪視員與督導皆回應「一樣」。
黃鈴芳並特別指出,當初兒盟簽署契約時,有一條內容相當奇怪,要求不得讓其他機關得知孩童身世。她表示,當時即感到不可思議,「孩子明明在我們的管轄之內,卻不讓我們知道任何資訊,我們根本無法幫助這個孩子。」
檢察官亦詢問劉保母是否有替剴剴製作保母日記或相關紀錄。黃鈴芳表示,對方僅以手機紀錄日常狀況,居托中心僅能透過社工了解情形;剴剴身體不適送醫,也未接獲任何通知,直到剴剴過世隔天才得知消息。
庭訊結束後,陳尚潔全程未發一語,隨即上車離去。法院外聚集多名「剴剴戰士」,高喊「重判陳尚潔」。下次庭期訂於1月29日,在台北地院寶慶院區審理,屆時將詰問陳尚潔本人,以及另一名證人嚴女士,據了解該名女士為剴剴的外婆。而2月26日會再有一次庭期,預計將進行言詞辯論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