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女子因與男友分手暫時無處可住,向閨密借宿,卻在住處遭閨密的楊姓阿公多次侵犯,事發經過曝光後震驚社會。桃園地院一審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年,高等法院近日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指出,楊男利用家庭信任關係,趁女子熟睡或獨處之際侵犯其性自主權,行為惡劣且毫無悔意。

借住閨密家成惡夢 女子遭閨密阿公多次猥褻
根據判決指出,被害女子於2023年6、7月借宿閨密家中,首次遭楊男在客廳沙發強行觸摸大腿內側,嚇得女子逃進房間反鎖,沒想到楊男仍在外敲門、喊著「開門啦」、「抱一下我就出去了」,女子多次回應「阿公不要」、「阿公你這樣我會怕」。同年7月7日,女子服用安眠藥在沙發熟睡時,楊男再度乘機猥褻,將生殖器放入女子口中,女子驚醒後立刻逃回閨密房間。僅過數日,楊男又趁女子熟睡掀衣襲胸,行為三番兩次,使女子身心受創,隨即跑去向孫女哭訴,並報警處理。

高院駁回上訴 錄音證據確立侵犯事實
在法庭上,楊男始終矢口否認,辯稱自己「喝醉了、不記得」,並質疑錄音證據的合法性。然而,高院指出,女子指述前後一致,受害後立即向孫女求助,且錄音中不斷哭喊「我現在看到他覺得非常噁心」,情緒反應符合受害者的常理,錄音證據具任意性與採信價值。高院認定,楊男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乘機性交罪及乘機猥褻罪,併合處4年有期徒刑,量刑已屬寬待,並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