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筱舲報導
「台灣省警務總司令部」(警總)於1949年的1月26日成立,表面上負責治安與軍事動員,實質則是威權體制下鞏固統治的特務核心。它橫跨軍、警、憲、特四大領域,權力凌駕司法,無需經過法庭即可逮捕民眾。警總的核心任務是「肅清異議」,在「寧可錯殺一百」的思維下,它將觸角伸入出版、言論及基層生活,透過拔牙、電刑等殘酷手段逼供,將平民打造成「匪諜」,甚至被戲稱為「匪諜製造工廠」,是許多長輩心中抹不去的陰影。

威權時代下的黑暗悲歌:警總殘酷刑求下的受難者與社會陰影
翻開這段紀錄,當時的警總被視為與納粹蓋世太保相似的特務機構,其內部審訊手段極其殘暴。根據陽劍華與謝聰敏等人的證言與畫作記錄,當時的刑求手法多到難以想像,像是不用麻醉就拔牙、針刺指尖、電刑,甚至連孕婦都不放過。這些極端手段不只摧毀了受難者的身體,也讓當時的台灣社會陷入一片死寂,因為大家害怕隨時會「消失」,漸漸學會了沈默與自我審查。

1月26日歷史回顧:「小警總」留下的社會縮影與歷史教訓
據初步估計,警總以軍法處理的政治受難人數高達十數萬人以上。這段沉重的歷史,對當時台灣人的心理產生了深遠影響,更留下了一句經典的語錄:「每個人心中都有個小警總」,這不僅是描述人們內心深處的恐懼,更造成台灣人長期的思想停滯與自我閹割,成為那個時代最悲哀的社會縮影。透過回顧歷史上的1月26日,不只是為了記住痛苦,更是要提醒自身,現在能自由自在地討論歷史、發表意見,是多麼珍貴的一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