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江姿儀報導
不少人辛苦工作多年,為的就是退休之後能好好享受人生,沒想到竟然有公司以「周轉不靈」為由,拒給員工推休金!1名女員工小雅(化名)任職某零售業連鎖工場超過25年,退休時卻沒有如期領到退休金,憤而提告追討。然而公司關閉全國多間實體店面,主張「周轉不靈」,遭地方法院判處敗訴,被要求補繳退休金、勞退金。

判決指出,小雅1998年進入該間零售業連鎖工場工作,直到2025年公司關閉全國多間店面時,已經服務超過25年,資歷深厚退休前月薪4萬8000元,因已滿一定年限,申請退休。2024年底,小雅與公司達成協議,依約按照舊制領取退休金,金額為72萬元。然而公司未依約履行,並沒有給小雅退休金。小雅見公司違約不給付,氣憤告上法院,追討退休金及積欠未給款項,而且她還有多達55天的特別休假未休,換算成工資為8萬8000元。她曾出差到各縣市巡店、開會,事先代墊交通費,總計4015元,事後憑車票收據請款時,公司卻冷處理。

此外,公司還被抓包,有2個月沒有為小雅提撥勞退金,共欠款5496元。審理期間,公司未出庭,僅透過書面辯稱,因合作廠商未付清標案款項,造成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因此並非惡意拖欠退休金。法官認定,公司須自行承擔任何營業風險與債務爭議,不能以此拒付員工薪資或退休金,最終判決公司敗訴,須給小雅81萬多元,包含退休金72萬元,以及9萬2015元的特休工資與代墊款項,並補提繳5496元至其勞退專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