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民眾黨立委、中配李貞秀未放棄中國籍爭議延燒,立法院長韓國瑜近期在嘉義受訪時指表示,李貞秀是不是有《國籍法》觸犯的問題等,相關行政單位可自行處理,但是保障每一位立委的問政權,是他身為立法院長的天職。對此,內政部今(9)天重申,國籍法明定,雙重國籍者擔任立委由立院解職;另外,內政部3日已函請立院提供李貞秀已辦理喪失中國籍的佐證資料,但至今未獲回函。
韓國瑜指出,「我會保障每一個立法委員,包括李貞秀委員,她是不是有《國籍法》觸犯的問題等等,相關行政單位可以自行處理;保障每一位立委在沒後顧之憂之下,能夠全心全意問政,爭取台灣人民的福祉,這是他的天職」。
內政部今回應,依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李貞秀應於就(到)職前辦理喪失中國籍,並於就(到)職日起1年內將喪失中國籍證明繳附給任用機關、立法院,若未在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籍者,即不符國籍法第20條意旨。
內政部重申,國籍法第20條規定,雙重國籍者擔任立法委員,應由立院辦理解職,內政部已於上(1)月28日函請立院秘書長周萬來於辦理立法委員就(到)職時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辦理,並於本月3日函請周萬來協助提供已辦理的佐證資料,但至今仍未獲回函。
另外,針對綠委林楚茵質疑,李貞秀在2025年3月才赴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這代表李貞秀在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時,仍在中國設有戶籍,不具參選資格。內政部回應,由於兩岸條例法規主管機關並非內政部,至於李貞秀女士之註銷戶籍時間點部分,因涉個資部分不便對外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