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2024年9月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北市某社會住宅吳姓女子見狀,盜用鄭姓女鄰居社群上的柯基犬照片,並和雞、鴨、台北看守所照片後製,藉以嘲諷對方的狗「柯羈」,並將照片發在有870名使用者的LINE社團,鄭女不滿對方未經同意,後製她的愛犬照,對吳女提告,並民事求償30萬元;台北地院判吳女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附帶民事賠償5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社團內有人張貼「快訊/柯文哲遭收押禁見」的新聞,吳女下載鄭女的柯基犬照片,並在狗上方加註「柯基」2字,並在左邊後製,另加上雞、鴨圖片,上方註「雞鴨」2字,背景則是台北看守所照片,並在下方寫道「柯的律師一定會馬上提出抗告的」。
吳女坦承,柯基犬照片確實是從鄭女臉書下載重製的,但否認侵害著作權,辯稱她未營利,主要目的是藉時事來活絡鄰居感情,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且侵害的法益輕微,沒有實質違法性。
法官審理後認為,依吳女重製照片,判斷吳女意在以「柯基」表示「柯文哲遭羈押」之意。一般社會大眾通念下,有人遭「羈押」,應會認知是因涉犯刑案才會被裁收押,並非榮耀之事,可引起負面聯想。
法官指出,吳女將飼主的柯基犬與柯文哲遭羈押的新聞、連同雞、鴨、看守所一併貼出,客觀上顯有醜化該犬效果,使飼主的犬隻與遭羈押的犯嫌聯想在一起,主觀上有醜化鄭女目的,恐使鄭女在社宅鄰居間形象低落,也可能會讓鄰居聯想到飼主可能也同樣品行不端、涉犯刑案。
法官指出,吳女將柯基的照片「去背」,重製比例甚高,且並非僅擷取極小部分,並非合理使用,對鄭女著作權、名譽的侵害程度不算輕微。
法官審酌,認定吳女未經鄭女同意或授權,擅自重製照片並公開,不尊重他人著作權,犯後始終否認犯罪,且吳女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也未達成和解,綜合上述,判吳女為著作權法有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附帶民事賠償5000元。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