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前年因攔檢毒駕的陳嘉瑩,遭對方開車衝撞拖行,最後撞上護欄殉職,時隔一年多,這名31歲的女毒蟲,一審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劉宗鑫的父親,13日下午,現身新北地院,特地拜會審判長,感謝他替兒子討公道!

頭戴鴨舌帽,來到新北地方法院,戴著口罩的劉先生,在一審死刑判決出爐後,特地重回地院,為的就是要感謝檢察長,替被毒駕撞死的兒子伸張正義。
時任清水所長劉宗鑫父親:「短暫的生命,他從開始,車子啟動到撞到,20幾秒,我就很痛恨說,20幾秒可以殺死一個人,這還不嚴重嗎?,這不是只有殺人,這簡直是虐殺。」

想起罹難的兒子,劉先生眼神充滿悲憤,死者正是新北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9月,在執行公務時,遭毒駕上路又違停拒檢的陳嘉瑩,開車拖行200公尺,傷重不治,合議庭認定她殺人罪證明確,且毫無悔意,一審判處她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全案還可上訴。
時任清水所長劉宗鑫父親:「當然第一個先決條件判死,對我們是一個安慰一個慰藉,要執行就是要執行嘛,因為我們百姓,沒有義務繳納稅,用納稅的錢來養這些死刑犯,我一定要為宗鑫來伸張這個正義,一直把這個(審判)行程走完,希望國家不要讓我們帶著遺憾,殺人償命。」

生命權平等協會理事長林志豪:「基本上對二審,我們是很有信心的,可以維持死刑,現在最重要的最擔心的,就是到第三審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馬來西亞案,去年的更一審,就很荒謬的,把它撤銷,用什麼理由說可教化。」
對於一審判死結果,劉宗鑫父親強調"殺人就是要償命",但後續對方若提起上訴,漫長的官司,對悲痛的家屬來說,恐怕才是最難熬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