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去(2025)年立法院黨團協商時,時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控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其發言時打電話干擾,事後更喊話對方「是男人就要認」;羅智強則反控柯建銘散布不實訊息,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6)日判決出爐,認定柯建銘言論非以損害名譽為唯一目的,且應受言論免責權保障,因此判羅智強敗訴,柯建銘免賠。
回顧整起事件,去年5月15日,立法院進行黨團協商時,柯建銘於過程中接起手機,卻引發朝野不滿,認為其發言時間過長,羅智強更稱,「接了一通電話就變民主配合黨」;而柯建銘則反擊,痛批對方「偷打電話」干擾發言,羅隨即回應,自己可拿出通聯紀錄自證。
事發後,柯建銘表示,「我知道就是羅智強打的,是男人就要認」;他也提及,因為當時羅對他表達諸多不滿、不耐煩,在他被手機鈴聲打斷的同時,又看到對方正在使用手機,且與旁人訕笑,因此認為是羅智強所為。
柯建銘進一步說,這種情況在同年5月8日黨團協商時也發生過,且他並未使用偏激文字攻擊,更沒有歧視、侮辱羅智強,難以認定有損對方社會評價,請求法院駁回訴訟。

對此,羅智強則反駁,他當下立即否認騷擾傳聞,也於社群平台發文自清,卻仍遭外界不斷攻擊、散布不實訊息,且柯建銘還持續誤導大眾,嚴重侵害名譽權,因此求償100萬元。
北院認定,柯建銘言論內容主要在維護自身發言權,並無使用過激文字、蓄意肢體動作,沒有逾越立委職權,應受言論免責權保障。另外,柯建銘後續回應媒體提問時,同樣在重申黨團協商當天發言意旨,也屬立委言論免責權保障範疇。
另北院進一步表示,當天黨團代表曾因發言時間起爭執,雖柯建銘言論提及「耍手段」等語,使大眾對羅智強產生負面印象。不過,根據當時畫面,柯建銘手機響起時,羅智強正好剛使用完手機;先前也曾發生過,柯手機鈴聲響、羅在低頭滑手機。因此,柯有足夠理由認定是羅所為。
綜上所述,北院指出,羅智強身為立委,行為舉止對大眾有一定影響力,且當天黨團協商內容、與各立委互動等,都具有高度公益性,也可受社會公評。而柯建銘言論基於主觀判斷,並非以損害名譽為唯一目的,並未超出合理範圍,因此判決其免賠,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