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中部一名男子阿奇(化名)因長期觀看影音串流平台「17LIVE」,與旗下正妹直播主小A結識並互加 LINE 好友。未料阿奇竟利用對方的信任,不僅恐嚇取財高達新台幣 63 萬元,甚至惡意將對方的私密處影像換成直播帳號大頭貼供網友瀏覽。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審理終結,依恐嚇取財、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性影像等罪,分別判處阿奇有期徒刑 9 個月及 4 個月。

取得密碼與私密照後變臉 恐嚇訊息狂炸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奇在2022年間與直播主小A結識,小A為了讓阿奇協助衝直播業績,大方提供自己的帳號密碼。隨後,小A在阿奇要求下,透過 LINE 傳送了下體隱私部位的性影片給阿奇。不料,阿奇取得下體影片後竟動起歪心思,自2023年8月起開始密集傳送恐嚇訊息,內容包含:「我一定讓妳紅」、「今天換照片,明天會更精彩」、「八萬什麼時候匯款,你沒幫我,我今天一樣上傳照片」、「三分鐘沒回,我就去換照片」、「如果不聯絡,我一樣毀掉你」、「照片我會開始散播出去,妳只要開播我百分之百上去留言,照片換成你,上去留言」、「我會讓全直播界玩家主播,知道你的下體照跟半年約定跟我上床」等。

被害人崩潰匯款 惡男竟公然播送性影像
直播主小A 因心生畏懼,在短短一週內分別自撥及委請親友匯款多次,總計交付給阿奇新台幣 63 萬元。然而阿奇拿了錢仍不罷手,竟登入小A的直播帳號,直接將大頭貼照片更換為該張下體私密照,讓網友們不受限制的點擊瀏覽,嚴重侵害小A的隱私與人格尊嚴。
法院判決:兩罪併罰、犯罪所得全數沒收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阿奇與被害人小A本有信賴關係,卻因細故生變後採取極端手段,顯然欠缺法治觀念,造成被害人心理極大負擔。因此法官依《恐嚇取財罪》、《未經同意供人觀覽性影像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有期徒刑 4 個月(可易科罰金),且阿奇不法所得 63 萬元 沒收追徵;相關性影像電磁紀錄亦宣告沒收。法官審酌阿奇雖有詐欺前科,但因罪質不同,本次未依累犯加重其刑,惟其犯後雖坦承犯行,卻至今未與被害小A達成和解與賠償,所以做出上述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