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CTWANT
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遭控多次性騷擾女下屬又霸凌同事,性騷被害人向司法院提出正式申訴,法官評鑑委員會、監察院將他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全案仍可上訴,一旦定讞將減少退休金、退養金60%,等同得追討他退休後溢領部分。
調查指出,李伯道在院長任內,從2023年3月開始7度性騷擾女下屬,曾致電告白「很喜歡你」,還熊抱、摸背、「由上到下」撫摸女方右手臂和強拉對方雙手,甚至稱讚女方「你好香」,並曾寫情書給女方。
女方忍無可忍,向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訴苦,李伯道得知此事後趕辦退休獲准,並因而保住高額退休金,女方則向申評會提出申訴,申評會成立調查小組,調查後於2023年7月認定李伯道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等規定,將他移送法評會。
法評會認定李伯道違失情節重大,將他移送職務法庭並建議撤職,監察院調查後也談後並移送職務法庭併案審理,更發現李伯道多次霸凌女工友和女下屬,懲戒法院26日作出判決,重判李伯道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懲戒法院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李伯道當時擔任懲戒法院院長並任法官,職司公務員及司法官之懲戒,對遭性騷和霸凌部屬具有指揮、監督,又對背性騷被害人有任免權限,竟未謹言慎行,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於工作時間,先後性騷女下屬6次,使其感到害怕、難過、不舒服及被冒犯,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尊嚴、人身自由,並造成敵意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
懲戒法院認為,李伯道應營造所屬員工得於友善的職場環境中安心工作,竟持續濫用其權勢,動輒以不當、羞辱性言詞責罵女工友和下屬,且不准其等請假或要求不能漏接電話,造成其等感受到被冒犯、羞辱及人格尊嚴受損。
懲戒法院認定,李伯道所為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及人民對法官職務之信任,嚴重傷害司法信譽及形象,違反義務之程度非輕,,司法院及監察院均建議予以撤職,其中性騷擾部分也經法評會決議個案評鑑成立,並建議予以撤職,而李伯道始終否認且不知反省,認為他違失行為情節重大,難獲得人民信任,以不適任法官,應處以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之處分,對其才難產生相當程度的懲戒效果,亦可督促法官群體未來更能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職位尊嚴與榮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