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周孟漢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開發等爭議案件,在26日遭一審宣判17年有期徒刑,同時褫奪公權6年。針對這場判決,知名命理師周映君早在2024年,就預測柯文哲在66歲將進入「空亡」運勢,未來長達17年產生影響,正好與柯文哲被判的刑期一樣,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律師呂秋遠發文,直喊「這真是太神奇了」,列出9點解讀法院判決,同時點出「這1關鍵」將成為柯文哲是否能「再選總統」的契機。
呂秋遠律師透過臉書發文,解析柯文哲被判有罪的關鍵:
1、「法院認定柯文哲犯了共四案(不是共識案)」
首先,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其次,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其三,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最後,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原本應該是21年,但一般刑度加總後會打折,所以最後「只需要」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另外,要沒收柯文哲的犯罪所得1,260萬,以及另外要跟李文宗一起承擔沒收約827萬。

2、「收賄的關鍵不是金額大小,而是有沒有對價關係」
法院強調,收賄不一定要明講「你給我錢我幫你做事」,只要雙方之間形成默契,例如先談事情、後收錢,或用政治獻金包裝,都可能成立犯罪。
3、「沈慶京透過屬下捐給柯文哲的210萬元政治獻金,被認定是賄賂的前金」
判決認為,沈慶京透過員工捐政治獻金給柯文哲,時間點剛好在雙方談京華城案之後,而且市府後續確實有動作,因此認定這筆錢與職務行為有關,不是單純捐款。
至於1,500萬元,法院覺得證據力不足。

4、「法院認定柯文哲收賄、沈慶京行賄,至少有默示合意」
即使沒有他們的直接對話證據,但是雙方有私下會面,沈慶京離開市長辦公室的時候態度滿意,而且市府政策隨後轉向,這些都被認為是「默示合意」的證據。
5、「京華城案的核心,是台北市政府違法給沈慶京容積利益」
法院認定,京華城本來不符合條件,且已在行政訴訟中敗訴,但仍透過細部計畫,額外給予20%容積獎勵,這被認為是違法放寬規定,讓特定公司獲利。

6、「法院不認為,是柯文哲判斷錯誤,而是明知違法還做」
法院特別強調,相關會議、專家意見早就指出此案有違法疑慮,但仍強行通過,因此不是單純政策判斷,而是明知違法仍為之,至少構成圖利罪。
7、「政治獻金不能當成自己的錢用」
判決中一個很重要的觀念是:政治獻金不是候選人個人財產,而是「代為管理的錢」,必須依法使用。也就是說,捐給誰,不能說自己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必須要用在選舉上。
柯文哲透過木可公司收取募款、演唱會收入、肖像權費等方式,把應該進政治獻金專戶的錢轉成私人或公司資金,這就是侵占。

8、「基金會的錢拿去發競選總部的薪水,也算犯罪」
眾望基金會本來是公益用途,但卻被用來支付競選團隊薪資,法院認為這違反基金會設立目的,構成背信。
9、「檢方部分指控證據比較薄弱,法院也沒有硬判有罪」
例如1500萬元收賄部分,法院認為只有Excel自白,也認為是沈慶京,沒有其他證據補強,因此認為不能成立。這代表法院仍要求證據達到一定程度。

談到知名命理師周映君早在2024年,就預測柯文哲在66歲將進入「空亡」運勢,未來長達17年產生影響,正好與柯文哲被判的刑期一樣,呂秋遠驚喊「這真是太神奇了」。最後,他表示針對這項判決,檢察官已經決定上訴。而這個判決雖然還沒確定,但是柯文哲或許依法已經不能再擔任黨主席,也不能競選總統、副總統(法律解釋上還有爭議),但他也透露「國會當然可以修法,讓他可以繼續參選。不過,國民黨願不願意幫忙柯文哲,那就很難說了」,並在文末意有所指寫下「第一季已經結束,那麼,第二季,阿北不放棄,我們就不放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