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認定柯文哲與老同學李文宗,以柯文哲自己肖像當商品,透過授權費、募款演唱會等手法,把選民贊助競選用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侵占掏空達6134萬元,柯與李文宗擅自將政治獻金挪作私人用途。
專欄作家吳崑玉在《頭家來開講》節目中指出,大家應該要去看判決書中間那段,裡面很有趣,侵占政治獻金沒收的部分,法院認為柯文哲和李文宗兄妹總共挪用了大概七千五百多萬,判決寫到對柯文哲和李文宗,以及眾望基金會的罰款,零零總總加起來有八千兩百多萬,「意思就是要讓柯文哲賺的錢抵不上被罰的錢」,難怪柯文哲會敲桌子,吳崑玉笑「要是我,我也會敲」,費盡心機那麼多年賺的錢,到頭來還虧了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