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政治獻金案等一審,於3月26日宣判,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重判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而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過程的錄音、錄影,依照柯文哲聲請,將於今(31)日上午10時公開播送,並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法後,事實審法院台灣首例准許公開播送的案件。
法庭影音今日10點上線
據了解,台北地方法院早在26日宣判前,即已將本案言詞辯論的錄音、錄影檔整理完畢,以符合修法後「公開播送時間至遲不得逾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的規定。北院已在官方網站「便民服務」專區增設「法庭公播」項目,預計今早10時,將相關影音檔案上傳司法院的「法庭公播」平台。
將會變聲、變像處理
柯文哲於審理期間聲請將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北院合議庭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為社會高度矚目案件,評估後裁准聲請。柯文哲更曾主張若須等到一審宣判後才播送,可能違反修法立法意旨,極力爭取庭上直播。北院則表示,為避免即時公開播送恐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實施辦法規定須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辦理,以便進行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個人的處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