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屏東一名19歲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並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少女直到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時,才得知自己已懷孕,並在當天產下一名男嬰。由於醫院依規定進行通報,案件隨之曝光,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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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屏東一名19歲男子與15歲少女交往並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少女直到因腹痛前往醫院就診時,才得知自己已懷孕,並在當天產下一名男嬰。由於醫院依規定進行通報,案件隨之曝光,並由檢警介入偵辦。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男子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