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中心/邱暐琪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多起案件,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方法院今(10日)將391頁的判決書全文公開,其中直指柯文哲干預獨立審判,並指出柯確實有指示共犯或證人離境之舉,嚴重耗費有限司法資源。對此,前民眾黨幕僚吳靜怡在《台灣最前線》節目中指出,從判決書跟起訴書中可見,柯文哲、陳佩琪對於「侵占木可政治獻金」的這些錢的來源相當清楚。
吳靜怡指出,針對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法官整理出精緻的流程圖中顯示,從採風公司給木可公司的捐款、木可好店、KP SHOW演唱會、競選總部總共就有6000多萬元進入木可公司,其中就有450萬元進到柯文哲帳戶,其中有一筆100萬元在112年12月20日匯入。
吳靜怡從當時檢調的起訴書中相關證詞中發現,李文娟跟橘子許芷瑜在112年12月20日對話紀錄中,李文娟傳訊息給橘子:「已匯至指定帳號」,許芷瑜回復:「我請『佩琪』確認」。接著起訴書更指出「木可公司收受競總支付前2筆授權金,李文宗指示李文娟支付授權金予柯文哲」,李文娟復於偵查中供稱:「我跟柯文哲講要匯授權金給他,請他提供帳戶,柯文哲說『他知道』」。吳靜怡質疑,柯文哲、陳佩琪對於這些錢的來源相當的清楚,有沒有可能就是洗錢、圖利、套現的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