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一名51歲詹姓婦人,長期虐待21歲小女兒,還強行替她辦理高中休學,並將她拘禁在浴室,每天僅提供少量菜粥維生,導致女兒長期營養不良,最終活活餓死。遺體被發現時,體重僅剩約30公斤,令社會震驚。台中地方法院昨(11)日召開延押庭,詹婦在庭上數度啜泣求交保,辯護律師罕見要求法官將事證內容遮蔽、不對外公開,理由是「公開後會有新聞」,害怕未來國民法官產生預判影響審判。
陳女高中被迫休學遭餓死 大女兒在大學優渥生活
根據檢方起訴書,陳姓女兒從小即遭母親長期虐待,國小時期曾被詹婦在額頭寫上「小偷」兩字,強迫她頂著羞辱上學。因長期被限制飲食,她曾在學校餓到翻找廚餘充飢。到了高中,詹婦又以女兒衛生習慣不佳為由,強行替她辦理休學,並用繩索、電線將浴室門把綑綁固定,近乎完全隔絕外界,將她拘禁長達1年多。期間僅給予極少量菜粥,未提供基本餐具,最終導致陳女因長期饑餓、多重器官衰竭死亡。直到去年9月25日,詹婦丈夫報案後,案件才曝光。
詹婦盼返家照顧家人 律師主張有「強迫症」
據《聯合報》報導,延押庭上,詹婦邊哭邊表示,自己已在看守所待了200多天,希望能回家照顧另一名女兒。辯護律師則主張,詹婦疑似有衛生相關的「強迫症」,案發後搬動女兒遺體是為了清理環境,而非滅證;並以家庭經濟困難及需照顧其他子女為由,請求交保或解除禁見。但詹婦對於被問到是否認知女兒死亡與自身行為的關聯時,她沉默後表示「不確定、不清楚」。
公訴檢察官堅決反對,指出詹婦對身為證人的丈夫具有高度掌控力,若交保恐影響證詞完整性,加上她案發後曾有遮掩監視器等行為,顯示仍有羈押禁見的必要性。審判長詳細詢問綑綁浴室門把等細節後,已就羈押必要性進行評議,將擇期裁定。
律師希望遮掩事證 「驚世媳婦」詹婦24年前就因虐待婆婆上新聞
值得注意的是,詹婦的辯護律師甚至要求法官將涉及本案的事證內容在司法院系統中不對外公開,理由是擔心「會有新聞」,恐導致未來參與國民法官審判的民眾事先接觸報導而產生預斷,影響審判公正。不過,詹婦24年前就曾因「驚世媳婦」事件登上新聞版面,當時她就因婆媳糾紛,不給婆婆吃飯並將婆婆打到住院,而後在媒體上下跪與婆婆致歉,遭鄰里議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