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針對中共中央台辦今(12)日宣布的10項涉台措施中的影視部分,文化部表示,中國提出的有條件開放政策,極似台灣過去黨國時代的宣傳影片,內容蒼白無力又空洞,台灣「沒有必要走回頭路」。
文化部:所有的影視創作都不應該成為政治宣傳工具
中共中央台辦在鄭習會結束後宣布10項惠台政策,其中第9項關於影視部分,「允許引進導向正確、內容健康、製作精良的台灣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在中國衛視頻道和網路視聽平台播出。」並表示台灣業者可以多種方式參與中國微短劇創作,並「推動有利於展現兩岸親情與美好生活的影視文化作品在兩岸放映播出,促進中華文化保護傳承與創新發展。」
文化部指出,第9項措施雖允許引進「導向正確、內容健康、製作精良」的台灣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在大陸播出,並鼓勵台灣業者參與微短劇創作,但其中「導向正確」、「有利兩岸親情與美好生活」等表述,仍帶有明顯的內容審查框架,這與自由民主台灣的創作環境完全不同。文化部強調,所有的影視創作都不應該為黨國服務或成為政治宣傳工具,唯有在自由民主的土壤上,才能孕育出真正偉大的作品。
最後文化部重申,政府將持續透過補助、投資及國際市場拓展等方式,協助台灣影視作品走向更寬廣自由的國際舞台,「不受中國市場的控制與擺布」。同時呼籲台灣影視創作者珍惜這塊提供自由創作養分的土地,共同守護台灣的創作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