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根據我國犯罪數據統計,2024年涉嫌性犯罪的加害人,男性佔比高達96.2%、完全輾壓女性的3.8%;然而,這不代表「女色狼」不存在,最近士林地檢就接獲1案,有位新北29歲女子,竟在酒醉後看上計程車司機,不僅嗨喊「我可以陪你睡覺」、竟還伸手觸摸對方下體。即便司機感受被侵犯、多次撥開「鹹豬手」,該女子仍不斷趁受害者專注開車、無法分心的時機,直接伸進對方的內褲實施猥褻行為。
根據起訴書,該女子是在去(2025)年11月底某個夜晚,於KTV狂歡並喝得酩酊大醉;直到清晨,才欲搭乘計程車回住處。豈料,或許是因為酒意仍未消退,女子見到正在開車的男司機,頓時色心大起,除了頻頻發表騷擾言論、「邀請」對方陪伴睡覺,接著竟還肢體挑逗受害者,試圖引誘司機的性慾。起訴書指,女子的言論讓司機感到非常不舒服、覺得被冒犯;但她不僅不聽制止,接著竟還毛手毛腳、觸摸被害人。
據悉,這名司機多次被加害人肢體騷擾後,本來打算阻止,接連撥開女子的「鹹豬手」;但女方似乎反而越來越興奮,利用司機必須專心路況、無法過度分神的情況,越摸越起勁,從毛手毛腳進階成猥褻行為,竟直接伸進受害者的內褲、觸摸對方私密器官。
面對女子的誇張行為,該名男司機為避免擴大衝突、衝擊自己的生計,加上要顧及行車安全,故當下選擇隱忍。但事後仍選擇報案,士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該名女乘客;據悉,這位女子現年也才29歲,卻恐因「酒後亂性」遭法院判刑。事實上,她為了脫罪,還向檢方辯稱「只是酒後開玩笑」、還宣稱司機沒有反抗;甚至倒打一把,指兩人雖有肢體接觸,但是司機先「自己解皮帶」。
這位女乘客沒想到的是,她的猥褻行為,其實都已被車內監視器拍下;檢方發現,司機確實有多次嘗試阻止、撥開女方的「攻勢」。除了加害者證詞被打臉,檢方調查時更驚覺,她甚至不是初犯,之前也曾被指控,對精油館人員有騷擾行為。檢方因此批評,女方行為相當惡劣,不僅缺乏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還趁司機專注道路安全、而無法抵禦的時機,實施猥褻行為;最終認定女子涉犯強制猥褻罪,故提起公訴。
檢方進一步調查更發現,小美並非初犯,過去曾有精油館員工指控遭其不當觸碰。檢方審酌,小美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缺乏基本尊重,且利用運將開車時無法分心抵抗的弱點進行猥褻,行為惡劣。士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已明確違反《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正式將其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