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雲云董座曾志新「刺死執行長再吞刀自傷」哽咽認罪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 發佈時間:2026/04/30 15:02更新時間:2026/04/3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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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雲云董座曾志新「刺死執行長再吞刀自傷」哽咽認罪 國民法官判「無期徒刑」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30)天判曾志新「無期徒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去(2025)年3月7日下午,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在公司持30公分料理刀,刺死51歲梁姓技術長,並意圖吞刀自傷,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曾志新哽咽認罪,他說因為情緒低落,進而犯下人生最大的錯誤,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30)天判曾「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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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指出,本案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所組成之合議庭審理後,經檢察官、辯護人自主調查證據,認被告確有殺人之犯行。考量被告僅係出於自身猜忌心態,並未加以查證而為本案犯行,利用被害人梁子凌於公司會議室內辦理離職交接的機會,趁其不備而自其背後持刀猛刺,致被害人送醫不治死亡,被告任意於其創辦之公司內行兇、剝奪被害人之生命,不但使其家庭破裂,亦使公司員工身心受創,增加職場工作環境之不安全感,犯罪行為惡性重大,犯罪所生危害至鉅。被告雖於案發時有適應障礙症合併焦慮與憂鬱情緒、事後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但未獲家屬原諒等情,判決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全案,梁姓技術長疑似在公司內部群組刊載遭罷凌的訊息,在19樓會議室與曾志新、公司人資長商談離職事宜,起初氛圍還算平順,曾還一度感謝梁對公司多年貢獻,但隨後卻發生命案。

據了解,曾志新和梁男討論撤回文章時,因梁拒絕刪文,曾就逕自繞到梁身後,掏刀朝梁頭、頸部猛刺至少9刀,犯案後吞刀自殘。

警方日前表示,曾嫌持預藏之水果刀朝梁男右頸部猛刺,導致被害人身上10幾處刀傷,雙方經員工進入現場幫忙壓制,警方及消防人員立即到場處理,梁男於當日傍晚17時13分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檢警解剖後指出,梁男氣管動脈全斷、背頸中7刀,其中一刀刺入肺部造成氣血胸致命。

檢警於案發後返回「雲云科技公司」搜索,並在曾嫌的抽屜中發現一封遺書,其中包含記有5人的「復仇名單」,也就是他早有預謀行兇,內容直指治理公司的難處,還點名多人「做鬼也不放過」,不過令警方費解的是,梁姓技術長並未出現在曾的遺書中,卻成了第一位遭受手刃的刀下亡魂,讓全案再次蒙上一層撲朔迷離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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