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近期有名從小跟隨父母來台經商的中國籍學生,透過「繁星推薦」錄取台灣大學,不過根據我國兩岸條例規定,中籍投資人之「未成年子女」一旦年滿18歲,即喪失依親居留資格,必須返回中國;換句話說,他無法在台完成升學。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解釋相關法規,並重申「不會開特例」,這樣對其他案例不公平,若要解套還是得從制度層面處理。
中籍學生繁星上台大被擋 梁文傑:成年即喪失依親居留資格
「這個事情其實很多人不太理解,我在這邊再解釋一下」,梁文傑表示,當初開放中國企業來台灣投資,那些人說「不能把小孩放在中國不管」,想帶來台灣就近照顧,當初經過一番政策考量就同意了。
針對該個案,梁文傑說明,他是以未成年子女身分、隨著在台投資的中國親友來台暫居,而從相關規定來看,直到18歲成年,就失去隨父母到台灣暫居的資格與權利。
政府不針對個案開特例!梁文傑:到目前為止維持一致性做法
至於該生18歲以後能再來台灣嗎?或是用其他名義來台?梁文傑回應,「當然並不排除」,例如可用探親名義來台灣,或看教育部如何發給學生簽證,或用研修生身分來台都可以,「現在的關卡只是,他喪失以未成年子女身分,隨父母在台暫時居留的資格」。
而外界好奇,該生能否在台就讀大學,梁文傑坦言,這是教育部權責,而這件事其實已經協調一段時間,過去幾年也都有接到類似案例,「到目前為止還是維持一致性做法」,當初讓他們帶未成年子女來台就已經說清楚了,成年之後就必須離開台灣,若對某案例開特例,對其他案例不公平,最好還是從制度層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