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酒後在超商涉嫌暴力毆打女店員,將店員打到頭破血流,遭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後,卻因交保一事引發高雄地檢署的不滿。法院數度裁定羈押駁回,雄檢不滿提抗告,最終卻裁定女子要每週找檢察官報到,引起法界譁然。高雄地方法院陳姓法官今(2)日下午裁定李女無需羈押,但調整交保條件,改要求她每週三到法院報到。
法院本裁定每週找檢察官報到惹議
據了解,李女案移審後,檢方曾建議續押,但遭陳姓法官駁回。檢方兩度抗告成功,高雄高分院上月30日認定原裁定有疏漏,將案件發回重審。陳姓法官利用五一連假加班處理,今日下午做出最新裁定,仍決定不予羈押。
此案先前因陳姓法官裁定李女「每週到檢察官辦公室找特定檢察官報到」,引發檢方強烈不滿與法界議論,檢方因此三度抗告。最新裁定內容則更為,李女每週三下午須至高雄地方法院報到、禁止接近案發超商100公尺範圍,並須每兩週至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就診,且需在就診後五天內向法院陳報就診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