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筱舲報導
藝人黃子佼先前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片,於一審遭判8個月,雖然在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但宣告緩刑4年,此案上訴至三審。然而,最高法院於今(7)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得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但須在緩刑期間內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

從全能主持到毀滅醜聞:黃子佼「Me Too」風波後的崩墜之路
黃子佼過去為演藝圈的「全能型」主持人,對外形象一直保持良好,不料卻在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在之後接連爆出毀滅級的醜聞。之後,更被檢警查出他為兒少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他家中電腦下載的兒少性影像檔案更高達2259部,其中,最小被害人年僅10歲,檢方提起因此公訴。事件曝光後,不僅重挫他的形象,更引起全民的公憤。

從否認到認罪!黃子佼辯稱「下載沒看」,二審改口求和解
該案於一審法院審理時,黃子佼一改偵查時認罪的態度,不僅改口否認犯案,辯稱「下載了還沒看」、「下載就擺著」,甚至堅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但一審法院仍認定他有「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罪刑,且數量高達2259部,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隨後,該案上訴至二審,黃子佼於法院審理期間改口認罪,並與被害人全數和解,且賠償損失,受害者也均同意給予黃緩刑。因部分影像涉及受害人個資,高院改論黃子佼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及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罪,改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附條件緩刑4年。
上述3審駁回!黃子佼案全案定讞,獲緩刑確定免獄
檢方對二審判決表示不服,認為法院僅因黃子佼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便予以緩刑,判斷顯有失當,遂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經審理,最高法院指出,個資法部分之上訴理由不符法律程式,而重罪部分亦因程序不合法遭駁回。在重罪上訴失利的情況下,具關聯性的兒少性影像輕罪部分依規不得單獨上訴三審,亦無從併案審理。最高法院今(7)日裁定上訴駁回,全案定讞,黃子佼獲緩刑確定,免於入獄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