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徐詩詠報導
台南一名人妻小芳(化名)日前發現,先生趁自己不在家期間,竟和大學同學小美(化名)有超越一般朋友分際的往來,甚至在家裸體發生性行為。小芳回家後推開門,當場撞見兩人,讓她憤而提告,向對方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如今法院判決也隨之曝光。
根據判決書資料顯示,人妻小芳另主張,某晚她前往自己與阿忠2人住處時,開門當場撞見小美與阿忠全裸交疊在客廳沙發上發生親密行為。對此,小美承認畫面中是自己與阿忠,但否認雙方有發生性行為。此外,小美否認自己知道阿忠已婚,僅承認曾與阿忠共同出遊、同住旅館,並承認曾在車上與阿忠親吻。

台南地院開庭後,法官審酌照片、錄影畫面及旅館函覆資料後認為,小美與阿忠多張合照中,出現頭部緊貼、肩胸靠近等親密姿態,已非一般異性朋友互動;加上相關證據,顯示兩人曾入住同一間雙人房,並曾在沙發上全裸交疊、在車內親吻。法院考量雙方學經歷、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小美行為對小芳婚姻造成的影響與精神痛苦程度後,認定小芳可請求精神慰撫金共24萬9700元,並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訴訟費用則由小美負擔十分之四,其餘由小芳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