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馬英九陷失智疑雲!黃帝穎曝:若遭監護宣告將成「無行為能力人」

  • 發佈時間:2026/05/22 11:29更新時間:2026/05/2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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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馬英九陷失智疑雲!黃帝穎曝:若遭監護宣告將成「無行為能力人」
前總統馬英九。(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馬英九基金會內部風波延燒,前執行長蕭旭岑一句「馬前總統忘記很多事」更引發馬英九失智疑雲。而馬家昨(21)日晚間發聲明證實,馬英九確有醫療與照護需求,未來基金會事務將交由董事會處理,必要時由大姊馬以南代表家屬說明。對此,律師黃帝穎今(22)日指出,若未經法院監護宣告,馬英九仍具完全行為能力,家屬也無法取代其法律地位;而若法院若裁定監護,馬英九將成無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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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所屬的馬英九基金會近日爆發內部風波,前執行長蕭旭岑與王光慈遭質疑涉及財政紀律問題,董事會決議成立3人調查小組釐清爭議。不過,蕭旭岑3月時卻爆料稱,之所以會產生這種誤解,主要原因是「馬前總統忘記了很多事,我很難過,不想傷害他」,意外掀起外界對馬英九健康狀況的高度關注,甚至引發失智疑雲。

馬家昨日晚間罕見發布兩份聲明,分別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及妻子周美青署名。聲明提到,馬英九目前「確有醫療與照護需求」,家屬希望他能退休休養,未來基金會相關事務將交由董事會處理,並委請馬以南必要時代表家屬對外說明。

未經監護宣告 馬英九仍具完全行為能力

對此,律師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依照現行法律,馬英九若尚未經法院裁定監護宣告,仍屬完全行為能力人,其擔任基金會董事長、行使職權及委任調查蕭旭岑案等法律行為,都具有效力。

黃帝穎表示,周美青或馬以南若要正式代表馬英九對外發言,甚至影響蕭旭岑案的法律效力,依法必須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經法院裁准。若未完成相關程序,家屬即使發表聲明,也無法取代馬英九本人的法律地位。

接著,黃帝穎進一步說明,依《民法》規定,配偶或四親等內親屬,若認為當事人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已無法正確表達或辨識意思表示效果,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

快新聞/馬英九陷失智疑雲!黃帝穎曝:若遭監護宣告將成「無行為能力人」
前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法院若裁定監護 將成無行為能力人

同時,黃帝穎強調,法院必須審酌診斷證明、醫療紀錄與專業鑑定報告,確認當事人確實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嚴重影響判斷能力,才可能裁定監護宣告。一旦裁定成立,當事人即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法院也會同步指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

最後,他指出,若未來由馬以南擔任監護人,才有法律基礎代表馬英九對外發言,甚至處理與蕭旭岑案相關事務;否則,目前相關對外說法僅屬家屬立場,並不具法律代理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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