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真失智?傳馬英九被裁定「輔助宣告」 北院發聲了

  • 發佈時間:2026/05/22 11:51更新時間:2026/05/2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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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真失智?傳馬英九被裁定「輔助宣告」 北院發聲了
前總統馬英九健康狀況引發關注。(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馬英九文教基金會內部風暴延燒數月,前總統馬英九的健康狀況再度引發關注。媒體傳出,馬家人為了保護馬英九,本月15日已經委任律師採取「相對應法律行動」,律師林智群今(22)日分析,法院應是裁定「輔助宣告」。對此,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因涉及當事人醫療隱私,無法證實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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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人昨(21)日晚間公開兩份聲明文,馬英九大姊馬以南及妻子周美青在書面聲明文中表示,「為使日後之醫療需求及照護有妥善之安排,本人與包含馬以南女士在內之其他馬家親屬已有共識,委請馬以南女士擔任主要之執行者,且於必要時得代表馬家親屬對外為適當之說明,謹以此書面表明本人之意。」聲明曝光後,有網友指出「為何不是配偶周美青當主要執行者有點怪」、「馬以南的發言權強過周美青也很有趣」。

律師林智群今(22)日上午在臉書發文貼出馬家書面聲明截圖,並分析稱「以馬總統的狀態,應該是裁定輔助宣告」。此外,有網友猜測馬家聲明的真實意思,表示「說白了就是已經檢查確認有失智症狀且已達難以自控的程度,法院才會依醫師開立檢驗證明判定需由他人監護。至於由誰擔任監護人是家屬們自行協商選定,沒有說一定是配偶或子女誰最優先」。

民法第15條之2明定,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依聲請人之聲請,為「輔助之宣告」,並同時選出一位輔助人來幫助受輔助宣告人處理事情,像是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某些特定行為(如消費借貸、訴訟行為等,可詳閱民法第15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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