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前中油「最貪執行長」徐漢涉貪逾2700萬元,遭檢方起訴後於一審宣判前破壞電子腳鐐逃亡,並於3月24日在台東一處民宿遭逮捕。監察院今(17)日指出,包含徐漢在內,共有4名前中油人員涉勾串廠商浮報採購金額、收受賄款等不法行為,已於6月9日通過彈劾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徐漢收賄高達上千萬 共4人遭彈劾
監察院表示,徐漢自108年至111年間,利用辦理中油煉製事業部多項採購案機會,與廠商勾結浮報標案金額約4200萬元,並藉機收受賄款達1686萬餘元。此外,檢調搜索時亦查獲其掌控之不明來源現金2710萬元,徐漢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監察院指出,徐漢並以升遷為條件,指示下屬配合不肖廠商操作標案;相關人員則在不同採購案件中,分別涉有收賄、代辦查驗、洩漏資訊及收受不正利益等行為。
監察院:徐漢等人嚴重損害政府廉潔形象 送懲戒法院審理
其中,大林煉油廠工務組前後任經理黃榮泰及歐文豐,被認定配合廠商浮報採購金額,並在標案作業中提供不當協助;歐文豐另被查出接受廠商不當招待。另工程師張子房則被認定曾索取賄款並與徐漢朋分,涉及收受不正利益。
監察院強調,相關人員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採購相關倫理規範,嚴重損害政府廉潔形象,並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規定,已遭檢方起訴並由法院判決有罪。此次彈劾係為落實「刑懲併行」,後續將由懲戒法院進一步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