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李筱舲報導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1)日上路,其中,被定義成全球首例的「跨國鎮壓」惡法,我國安官員示警,據該法的內容判斷,包括台灣與各國就有「8類人士」為中國鎖定要進行「跨境鎮壓」的高風險對象。中共企圖藉法律授權,將跨境監控合理化。該法不僅威脅台灣與海外華人安全,更嚴重破壞國際秩序,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

全球首部跨國鎮壓法制化惡法:上路即違反12項國際人權公約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1)日生效,我國國安官員表示,該法完全缺乏「不侵犯個人自由」與「確保公民權利」的精神。且此法為全球首部將「跨國鎮壓」正式法制化的惡法,企圖為其跨國長臂管轄提供內部「法律授權」與正當性。官員指出,該法至少違反了 12項中國本身已批准或具法律拘束力的國際人權公約及規範。早在草案階段,「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即批評該法是強制將民眾的意識形態與政治忠誠與中共綁定,是不惜犧牲基本人權的極端控制手段。

中共惡法上路!國安官員示警「8類人」受威脅
根據《SETN三立新聞網》報導,國安官員指出,該法名義上為築牢中國民族共同體意識,實質威脅對象涵蓋中國民眾、港澳台居民及海外華人,並主要鎖定以下8類對象:
1. 海外少數民族:如維吾爾人、藏人、蒙古族等被中共認定「搞國家與民族分裂」者。
中共處置手法:紅色通緝、第三國遣返、國內家人連坐。
2. 海外華人/民運人士:如流亡海外的王丹等,對中國政權、民主、人權發表不同意見者。
中共處置手法:海外警察站監控、勸返、國內家屬連坐。
3. 外國議員與政治人物:發表反共、挺台港或關注中國人權之各國政要。
中共處置手法:祭出制裁、拒發簽證、網路抹黑施壓。
4. 記者、學者、智庫研究員:書寫中國威權擴張、軍事挑釁,或批評中國未平等對待台灣人者。
中共處置手法:拒發簽證、入境盤查、施壓下架文章。
5. 台灣官員與民眾:如立委沈伯洋或被列入「台獨懲戒名單」的台灣政治人物與民眾。
中共處置手法:指控觸犯分裂國家罪、限制入境居留或追究咎責。
6. 跨國企業與供應鏈廠商:提倡「非紅供應鏈」、參與中國出口管制,或參與新疆等「強迫勞動」調查的廠商。
中共處置手法:實施施壓、經濟制裁、科以罪刑。
7. 網路平台與網路創作者:創作或發布違背中國國家利益、違背民族團結精神影片之創作者與平台。
中共處置手法:強制要求下架影片、封鎖帳號、網軍洗版。
8. 宗教與族教團體:中共長期打壓的宗教團體海外幹部與信眾(官員特別點名如:台灣一貫道)。
中共處置手法:進行跨國鎮壓與滲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