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經營國內行動支付「街口支付」的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被控以街口投信名義,向金管會申報要賣「期街口布蘭特正2」金融商品,但是違反平均配售原則,獨厚與胡亦嘉有關的特定人,不法所得約6000萬元,台北地檢署111年9月1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胡亦嘉、莊郁琳夫婦,台北地院經過近4年審理,今(29)日宣判,胡亦嘉被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另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3503萬沒收、莊郁琳則判無罪。可上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經營國內行動支付「街口支付」的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被控以街口投信名義,向金管會申報要賣「期街口布蘭特正2」金融商品,但是違反平均配售原則,獨厚與胡亦嘉有關的特定人,不法所得約6000萬元,台北地檢署111年9月1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將胡亦嘉、莊郁琳夫婦,台北地院經過近4年審理,今(29)日宣判,胡亦嘉被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另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犯罪所得3503萬沒收、莊郁琳則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街口投信向金管會申報出售第二批ETF前,曾向金管會承諾會「平均配售」給申購人,就是先由散戶認購,再由法人認購,不過,實際上街口投信的第二批ETF卻涉嫌獨厚售予胡亦嘉的關係人,只賣給個位數的申購人,其他部位則緊緊抓在手中,造成價格因銷量太少而飆升,成功申購到第二批的少數人則以極高溢價率出售。
根據「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期貨信託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買回作業程序」第15條規定,期貨信託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應依據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記載,公平對待所有基金客戶,不得對特定客戶提供特別優厚之申購條件。金管會早就針對配售不公一事,除了對街口頭信開罰,並停止胡亦嘉董事長職務,胡亦嘉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結果都敗訴,全案經金管會移送檢調發動2波搜索約談行動,發現胡亦嘉涉主導獨厚特定申購人,依法起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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