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曾披國民黨戰袍參選嘉義市議員失利的林雪峰,被控接受中國資助,招攬村里長赴中旅遊以換取支持藍營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當選,被依反滲透法等罪嫌判刑4年,今(29)天判決定讞。不過林女今天傍晚拒收嘉檢的執行傳票,檢方已開拘票拘提到案。
林雪峰引介中國台州市台辦資助民眾赴中旅遊 對價換取支持侯友宜
綜合媒體報導,法院判決書指出,56歲的林雪峰為了爭取選民支持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2023年8月到11月間,引介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資助民眾赴中國6天5夜旅遊,參與團員僅需支付1萬6000元團費,其餘都由台辦買單,並利用餐敘機會,向團員宣揚「希望支持侯友宜當選」等理念。
最高法院今天維持二審判決,依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判林雪峰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並追徵沒收犯罪所得9600元定讞。
嘉檢說,今天下午接獲最高法院傳真通知該案定讞後,隨即啟動防逃機制,指示嘉義市員警通知林女明日下午2點到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
不過,當員警送傳票到林雪峰住處時,林女在家竟不願開門,經電話聯繫,林女約定傍晚到派出所領取,但仍遲未出面。
嘉檢執行檢察官認為林女無正當理由拒收傳票,恐有逃亡之虞,晚間依法開立拘票,逕行將她拘提到案,訊後將發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