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姓男子等人,涉嫌脅迫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少女不堪凌虐逃跑遭抓回後,竟遭陳男等人拘禁、以菸蒂燙身,甚至強迫吞食菸蒂凌虐。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定陳男共犯下17項罪行,累積應執行刑度高達152年6月。而共同被告簡男則判刑犯14罪,累積應執行刑135年4個月,簡男妻子陸女犯2罪,應執行 3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脅迫未成年女子買淫 少女接客後拿錢逃跑遭抓回虐打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為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平日在新北市三峽區經營刺青店。西元2023年7月間,他以協助少女賺取贖身款、支付房租為由,脅迫一名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並從少女每日1萬元的性交易報酬中抽走7千元,與簡姓男子朋分,僅留3千元給少女。
同年7月25日,少女不堪繼續被迫賣淫,接客結束後帶著身上1萬元試圖逃離。陳男得知後心生不滿,指示手下將少女強行帶回刺青店,簡男與妻子陸姓女子等人竟持鎮暴槍裝填BB彈及玻璃彈射擊少女,並以點燃的菸蒂燙其身體,強迫她吞下菸蒂,再毆打頭部、掌摑臉頰,警告少女不准再逃跑。

少女二度逃離刺青店 再遭押回以熱熔膠毒打、菸蒂燙身
此後少女被迫持續接客,同年8月間再度不堪凌虐逃離刺青店,卻又遭強行押回。陳男、簡男、陸女等人這次將少女綑綁在鐵椅上並強行褪去衣物,持西瓜刀刀背劃過她的皮膚,再以熱熔膠條毆打,並輪流用菸蒂燙灼其身軀。
2023年8月3日至10日期間,眾人持續將少女拘禁凌虐,不僅持鋁棒重擊她的後腦,強行灌下烈酒,甚至將點燃的仙女棒黏貼在少女胸口及手臂上燃燒,導致少女全身多處嚴重傷勢。
此外,陳男另因不滿組織內一名少年成員曾打量其前妻腿部,於2022年8月間將該名少年約至刺青店當面質問並施暴,其他成員則持刀砍傷少年大腿,造成少年右大腿穿刺撕裂傷,併肌肉斷裂等嚴重傷勢。同年9月,該少年出院後欲退出幫派,卻遭陳男恐嚇:若不交付50萬元,就不准退出,並逼迫少年簽下50萬元本票。
兩人刑度破百年 新北地院重判
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在判決中指出,陳男、簡男2人為圖利,無視少女的拒絕意願,強迫其從事性交易,嚴重侵害少女的身心健康與自主意志,扭曲其價值觀,並對其身心發展與人格養成造成深遠傷害,行為應予嚴厲非難。
合議庭認定,陳男共犯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以脅迫方式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以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等17項罪名,判處累積刑度152年6月;簡男則犯14項罪名,累積刑度135年4月。由於2人另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其他案件,須待相關案件全部判決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期。至於陸女則被依2項加重私行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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