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上報
我國駐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遭外交人員申訴,指控他自2024年12月上任後,涉及職場霸凌、言語不當、公器私用及公帑運用等多項爭議,另被質疑違規苛扣薪酬福利、酒後駕車,甚至曾以時速156公里高速行駛。據悉,辦事處同仁提出長達134頁的申訴書,列舉203項爭議事項;外交部今天(9日)證實已正式受理職場霸凌相關申訴,並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啟動調查程序。
李冠德遭爆公款私用 不到1年花費近50萬元
申訴書指出,李冠德疑似曾以公款支付私人宿舍相關開銷、購置個人使用物品及宴請訪團,部分支出還被質疑要求拆分金額、分列不同科目,以利後續核銷。此外,申訴內容也涉及匯兌損失處理、經費使用方式,以及員工薪資與福利等財務管理爭議。
在公款使用部分,申訴內容稱,李冠德曾以公費添購私人宿舍使用的寢具、家具,金額超過3000瑞郎;另外還包括處長座車洗車、打蠟及貼膜等費用。申訴人統計,李冠德到任不到7個月,相關辦公費用已累計約1.2萬瑞郎,折合新台幣約47.5萬元。
下屬控言語羞辱 還貶低私生活及宗教信仰
針對內部管理,申訴人指控李冠德時常以帶有羞辱意味的言語對待下屬,不僅曾在會議或日常工作場合咆哮、怒斥,還被指以「我說了算」、「你閉嘴」等話語壓制部屬意見。另有申訴內容提到,他對公文格式要求極為嚴格,甚至會因標點符號、字體等細節,要求承辦人員多次修改。
申訴書也列出涉及性別與宗教的爭議言論,指李冠德曾針對女性的宗教信仰及私人生活發表貶抑評論。申訴者認為,長期處於高壓工作環境,已使部分同仁身心受到影響,甚至有人萌生離職念頭。
涉酒駕狂飆156公里 外交部已展開調查
更有甚者,申訴書指控李冠德曾在飲用啤酒及白酒後駕車,並載著同仁以約時速140公里行駛;另一次結束公務活動返程途中,更被指車速一度高達156公里,期間還有頻繁變換車道及超車等情形。不過,相關指控是否涉及酒駕或其他違法行為,仍有待主管機關進調查釐清。
除此之外,申訴書還提及李冠德妻子曾進入辦事處、翻找同仁辦公室資料,以及職務宿舍管理等相關爭議;申訴人也對其在外交場合的應對方式與部分決策是否適當提出質疑。
針對申訴書爭議,外交部回應,政府一向重視建立安全、尊重且友善的職場環境,對於職場不當對待、管理作為及內部互動等相關問題,均設有申訴與反映機制,並要求各駐外館處首長落實管理責任。目前本案涉及職場霸凌部分,外交部已正式受理申訴,並成立以外部委員為主的專案調查小組展開調查;針對其他檢舉事項,也將由相關單位進一步釐清事實,並依法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