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前(2024)年赴香港參加中國統戰活動,還起立聆聽中國國歌,被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停止75%月退俸5年、返還溢領款項約16多萬元,並追繳過往已領的獎章等處分,臧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7)日判決出爐,臧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經勘驗證據 臧幼俠確有出席中國政治活動妨礙國家尊嚴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報導引述判決內容,臧幼俠原為陸軍少將,於2004年7月中旬退伍,並領取月退俸,臧於2024年8月20日參加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在香港舉辦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會中起立聆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國防部認為,臧幼俠相關行為,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的規定,處以5年停止領受月退休給與75%,回溯自2024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並應追回之),並追繳註銷函附計19項獎章及執照。
臧幼俠不服該處分,在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向北高行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期間,勘驗國家安全局的蒐證照片及轉播光碟,認定臧幼俠確有出席中國的政治性機關、團體所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
北高行認為,國防部原處分合法有據。臧幼俠之訴無理由,今天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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