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收賄圖利、侵占政治獻金及掏空眾望基金會,一審遭台北地院合併重判17年。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8)日首度開庭,針對政治獻金與眾望基金會案進行準備程序。首波庭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皆登記到場旁聽;值得注意的是,一審判決曾揭露柯文哲另涉嫌以基金會378萬元支付台玻大樓辦公室租金供競選使用,若檢察官於二審追加擴張起訴,柯文哲恐將面臨「罪加一等」的局面。

高院首開庭迎戰政治獻金案!黃國昌現身旁聽、宣判時程曝光
今日庭訊由高院受命法官呂寧莉獨任開庭,高檢署派出三位檢察官蒞庭,傳喚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及會計師端木正4名被告,重點在於確認檢方與被告的上訴理由,貪污收賄部分則列為下一波審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隨行秘書黃心緗等人均登記到場旁聽。由於背信罪屬不得上訴第三審之罪,若二審認定背信有罪即告定讞,合議庭亦已決定承審法官在宣判前不予調動,預計全案最快將於明年8月前宣判。

一審認定侵占逾6,700萬!掏空台玻租金378萬恐成追加起訴關鍵
回顧一審判決,台北地院認定柯文哲侵占個人捐款600萬元,並與李文宗等人透過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高達6,134萬餘元,另掏空眾望基金會827萬餘元支付競選人員薪水。此外,一審法官更在判決書中加碼指出,眾望基金會曾支付378萬元租金承租台玻大樓,但實際使用空間卻為柯文哲個人辦公室、競選總部及新故鄉協會,嚴重違反基金會章程與設立目的。當時基於「不告不理」原則未予審酌,若檢方於二審就此部分追加起訴,柯文哲的刑責恐將進一步加重。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