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蔣萬安兒交換赴美惹議!廉政署打臉「有揭露義務」 議員轟:就是衝著你來

  • 發佈時間:2026/09/08 11:39更新時間:2026/09/0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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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蔣萬安兒交換赴美惹議!廉政署打臉「有揭露義務」 議員轟:就是衝著你來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左)質詢台北市長蔣萬安(右)。(圖/擷取自「台北市議會大會議事影音」網站)

即時中心/巫彥輝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大兒子蔣得立日前參與「台北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計畫」,赴美國、加拿大留學,卻因為他具有美國籍身分,引發網路熱議,外界也質疑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卻沒落實利益迴避;法務部廉政署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下簡稱《利衝法》)及施行細則中均明文規定,必須揭露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的姓名服務機關及職稱,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豁免。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婉臻今(8)日怒斥蔣萬安,如果只會簽家長欄,那就辭職回家當家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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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法務局稱:市長未參與審核 沒有違反《利衝法》的問題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昨(7)日在議會質詢法務局、政風處,蔣得立獲得補助資格的行為,他的父親蔣萬安是否有沒有違反《利衝法》,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連堂凱答詢表示,按《利衝法》規定利益衝突是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案件中申請交換生範圍,絕對不會是市長執行職務範圍,所以沒有違反該法第5條內容。

快新聞/蔣萬安兒交換赴美惹議!廉政署打臉「有揭露義務」 議員轟:就是衝著你來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左)昨日接受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右)質詢,稱因市長未參與審核,沒有違反《利衡法》。(圖/擷取自「台北市議會大會議事影音」網站)

洪婉臻轟:市府高層違背專業淪打手

對此,洪婉臻今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痛批,蔣萬安問A答B,政風處、法務局也學壞、市府高層違背專業淪打手,可恥!她怒斥蔣萬安,如果只會簽家長欄,那就別當市長,辭職回家當家長就好!

洪婉臻指出,上週五(4日)她質詢蔣萬安,孩子申請臺北市國際交換學生計畫時,是否「依法揭露」市長的身分關係,並填寫相關身分揭露、自檢表格。問題很簡單:申請時有沒有揭露?如果沒有,核定前有沒有補正?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但蔣萬安至今不願正面回答,一下推給孩子、一下推給教育局。

她痛批,現在連政風處、法務局都加入問A答B,拿「市長沒有參與公文簽核、沒有參與補助審定」來回答,為了護主,局處首長跟著淪喪,蔣萬安毫無肩膀,推給局處繼續迴避,這模樣真的是史上最難看。

洪婉臻怒斥:蔣萬安不能因沒有參與而違反揭露義務

洪婉臻強調,廉政署現在已經說得很清楚,公職人員有沒有參與補助程序,與《利衝法》第14條第2項的身分揭露義務,是兩回事。她痛批北市府卻獨創解釋,認為申請書父親欄寫了「蔣萬安」,就算完成揭露。那以後公職人員關係人申請補助,只要文件出現父母姓名就算揭露?各局處政風室設置的利衝專區、揭露表格、填寫範例,乾脆全部下架。

洪婉臻也提醒台北市政府政風處長吳滄俯,想替市長解套以前,請回想一下《廉政人員守則》。廉政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保持超然獨立立場,更應「不畏任何勢力」,全力打擊貪腐、實現公平正義,她也強調,台北市政府政風處沒有脫離廉政署,碰到市長家人的案件,不該自己創造另一套標準背書。

洪婉臻更痛批政風處,去年市府函移司法機關偵辦的貪瀆不法案件已逾百件,她要求提供各局處案件數字,政風處卻不敢完整提供;現在碰上市長家人的利衝爭議,又不先查清楚有沒有依法揭露,反而忙著替市長解釋「沒有參與核定」,政風處到底是在查弊、替市民把關,還是在替市長遮掩、成為把風處?

她續指,如果連最基本的利益衝突揭露,都無法站在政風專業上依法把關,那吳處長就應該思考自己是否適任。若連「公正執行、超然獨立」都守不住,就請知所進退,至少替所有認真依法辦事的政風人員,保留最後一點顏面。

最後,洪婉臻再次質問蔣萬安,孩子申請時到底有沒有依法揭露身分關係?如果沒有,核定前有沒有補正?不要再推給孩子、教育局、政風處、法務局,市長該回答的問題,請自己回答。她怒斥蔣萬安,這題就是衝著你來。如果只會簽家長欄,建議別當市長,辭職在家當家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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