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江肇國指控國民黨籍台中立委羅廷瑋「耍官威」,並在個人社群與電視節目上指羅涉家暴、外遇、發動網軍等事,羅憤而對江提告求償100萬元,並請求移除言論、刊登勝訴啟事。日前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結果出爐,判羅敗訴、江免賠。仍可上訴。
兩造曾針對法院管轄權交鋒 更一審發回北院
羅廷瑋在法庭上主張,江肇國去(2025)年3月間對他發表不實言論,誣指他耍官威、飆罵醫院官員、毆打且遺棄父親、有小三、家暴妻子,還指涉他曾發動網軍攻擊、施壓黃昏市場房東拒絕罷團承租攤位等。
不過由於羅廷瑋是向台北地院提告,江肇國認為北院無管轄權,北院一審採納江的看法,將該案移審至台中地院,不過經羅廷瑋抗告,高院評議後認定抗告有理,撤銷原裁定。
全案發回北院審理,更一審昨(15)日判決羅廷瑋敗訴,江肇國免賠。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