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看電影前先看廣告,已經成為不少觀眾習以為常的事,但如果廣告播到超過20分鐘,恐怕就不是「等一下」這麼簡單。印度近日就有一名男子因為電影開演前廣告播了22,認為影城影響觀影權益,憤而告向消費者委員會。消費者委員會認定影城有服務缺陷,判賠2萬5000盧比,另須繳5萬盧比至消費者福利基金,合計7.5萬盧比(約新台幣2.4萬元)。
入場以為5分鐘就開演 廣告竟播了22分鐘
根據《印度快報》報導,事件發生在印度泰倫加納邦海德拉巴市。1名33歲男子在2025年6月20日花錢購買兩張電影票,準備和朋友一起觀看電影。電影票上標示的放映時間,是晚上10點35分。
男子表示,他和朋友大約晚上10點30分進場、坐定位置後,影廳隨即開始播放廣告和電影預告片。由於距離票上標示的開演時間只剩5分鐘,他們原本以為廣告很快就會結束,電影也會準時開始。
沒想到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廣告和電影預告片卻沒有停下來,一直播放到晚上10點52分,整整拖了約22分鐘,正片才終於開始。
男子認為,自己既然已經花錢買票,就應該能按照票面時間正常觀看電影,沒想到還得被迫坐在影廳裡看長達20多分鐘的商業廣告。他指出,當晚10點52分,影院還依照印度資訊與廣播部的相關要求播放公益宣傳片,之後電影才正式上映。
男子氣得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訴。他表示,因為電影延後開始,散場時間也跟著往後,最後直到凌晨3點左右才回到家,比原本預計的時間晚了近1個小時,不只打亂生活安排,也影響休息。

委員會判影城賠錢 挨罰2.4萬
海德拉巴地區消費者委員會審查後認為,影城播放過長商業廣告,已經涉及「服務缺陷」以及不公平、限制性的交易行為。最終,委員會裁定影城公司必須支付男子2萬盧比,作為因不公平、限制性交易行為造成不便的賠償;另外再支付5000盧比訴訟費用,合計2萬5000盧比給這名男子。
不只如此,影城還被要求向地區消費者福利基金支付5萬盧比,總金額達7萬5000盧比(約新台幣2萬4000)。委員會表示,這筆5萬盧比的款項,是為了確保影城停止相關不公平或限制性交易行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