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於2018年8月7日認定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依照《黨產條例》凍結救國團名下56.1億餘元資產,救國團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救國團敗訴。救國團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8)日判決出爐,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黨產會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主動立案調查,並舉辦2次聽證會。黨產會認為,救國團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且救國團是國民黨遷台後決議,交由行政院籌組成立,認定救國團確實是由國民黨主導。
救國團於同年9月28日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審閱資料後,認定救國團設立時,儘管形式上隸屬於國防部,尤其國民黨內規明定救國團推展業務領導等,皆證實救國團人事、業務、財物均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
合議庭指出,救國團1969年間解除與國防部隸屬關係,並成為受行政院督導之社運機構,再於1989年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為公益社團法人,然而國民黨仍實質控制救國團,直至1999年初才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但相關財產未經釐清權屬,難認是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因此黨產會處分並無違誤,判救國團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