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今(2026)年地方大選將於11月底登場,距離現在約只剩1個多月;但如今卻傳出,竟有特定參選人的參選資格,不僅爆出巨大法律爭議,還陷入各方「各說各話」的羅生門窘境。據悉,本已登記參選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的賴汶佑,因遭中選會認定,未繳交喪失中國戶籍證明,故失去參選資格;但身為中配之子的他則大力喊冤,宣稱自己從小在台長大、根本沒在中國設籍過,並已對相關處分提請訴願。對此,陸委會也出面回應了。
事實上,這樁參選案很早之前就引發外界關注,因為賴汶佑的母親鄧萬華,曾於2022年以中配身分,當選花蓮富里學田村長;但到了2025年,內政部卻因其未繳附「喪失中國大陸戶籍證明」,將她解除村長職務。豈料,這次打算「代母出征」、年僅26歲的賴汶佑,同樣遭遇上述困境;他雖然先通過了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的資格審查,但中選會卻於前(21)天,以其同樣未繳交除籍證明為由,撤銷賴的參選資格。
然而,此舉卻立即引發重大爭議,因賴汶佑自稱,他從小就在台灣長大、不曾在中國設籍,自然根本無法繳納除籍證明;據其說法,他強調自己雖出生於中國四川,但出生6個月就被帶回台灣定居、申報台灣戶籍,而在中國,則根本沒申報過常住人口戶籍、也沒領身分證。賴還稱,他往返兩岸同樣使用台灣護照與台胞證。也由於他自認「從未設籍中國」,客觀上就絕不可能開出「喪失中國戶籍證明」(除籍證明);因此,中選會要求其開出不可能擁有的證明,使賴汶佑認為參選權遭剝奪,並已提起訴願、假處分。

但根據台灣政府一貫立場,賴汶佑就是在中國出生,法律上來說,「身分起點」即為「大陸地區人民」;因此,當事人仍必須主動提出中方開具的「註銷戶籍證明」,才能受到我國承認。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22)天也正面回應此議題,他說,賴汶佑來台灣居住時,當時的負責單位應是境管局,後來變成移民署;但雖然機關有改變,原來的資料檔案也還在。梁文傑強調說,「只要你來的時候,是用中國居民的身份來到台灣,移民署那邊就會有資料」。
他表示,除非能證明當初前來台灣時,在中國真的沒設籍;否則,我國的案例其實很多都是,年紀很小就來到台灣,但就是已在中國設籍過了。所以梁文傑說,賴汶佑前來台灣時,就是必須以中國人士的身分,來辦理相關程序,「在我們這邊的認定,他就是原籍中國人士,相關資料和檔案,在移民署都有」;因此他也表示,如果當事人覺得有疑問,可以再前往移民署查詢。
梁文傑另也說,如果對方決定提出訴願、或進一步去行政法院打訴訟,也會尊重其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