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前眾志秘書長、學生運動領袖黃之鋒,先前因參與民主派初選47人案服刑,沒想到去年(2025)6月又在獄中遭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並在今年(2026)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認罪。稍早獲得最新消息,黃之鋒被認定違反香港《國安法》且罪行重大,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最快需等2036年才能獲釋,如今黃之鋒已入獄近6年。
黃之鋒長期投入香港民主運動,但因涉入民主派初選47人案入獄,豈料,還在獄中的他,去年遭控訴在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遊說多國制裁中國及香港,並透過外媒發文倡議,黃之鋒先前則承認一項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對此,法官今日認為,黃之鋒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尋求外國制裁,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因此判刑10年。部分刑期與他先前的民主派初選案同期執行,預計最快要到2036年才能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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