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闖車廠偷開車再歸還 男子竟獲不起訴

  • 發佈時間:2017/12/19 17:20更新時間:2017/12/19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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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闖車廠偷開車再歸還 男子竟獲不起訴

基隆有一名男子,日前和未成年友人,趁著半夜,三度闖入一家汽車服務廠,偷開車子外出兜風,天亮前再開回歸還,直到車廠發現里程表有異狀,油品耗損嚴重,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車子被偷開,憤而報警,但檢方卻以沒有佔為己有的意圖,將洪姓男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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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服務廠擺放的車子,是給購車民眾觀看試乘用的,現在卻有人趁服務廠四下無人時,將試乘車偷偷開走。

23歲的洪姓男子,今年9月到10月間,和友人到基隆八堵的這間汽車服務廠,趁半夜偷開試乘車出遊,清晨時再開歸還。直到車廠發現車子里程數明顯異常,油量減少,才發現車子被人偷開,告上了警局,但檢方卻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發言人周啟勇表示,「刑法上竊盜罪的成立,除了客觀上要有竊取的行為之外,更重要的是,行為人主觀上必須要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被告把車開出去之後又開回原地,顯然並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

檢察官認為,洪姓男子並沒有侵占及竊盜的犯意,與構成要件不符,因此以不起訴處分。這樣的結果,讓車廠老闆直呼不合理,他認為沒有經過車主同意就開走,萬一有損害誰要負責。

律師林富貴指出,「使用目的不正當,而且使車輛主人喪失使用時間以及汽油耗損,所以我們認為這個不起訴處分,有待研究。」

律師認為,明知是別人的車還開去用,還造成汽油耗損,也不認同檢方的觀點。俗話說不告之借謂之偷,借用與偷用法律界線模糊。雖然檢方建議可提民事賠償,求償油品耗損的費用,不過對於這樣的結果,當事人恐怕也很難接受吧。

(民視新聞/陳崇翰 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