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後勒停仍供餐 團膳商遭罰12萬

  • 發佈時間:2018/09/26 16:27更新時間:2018/09/2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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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後勒停仍供餐 團膳商遭罰12萬

台南市3所學校,在18日吃完營養午餐後,陸續有學生疑似食物中毒,衛生局獲報調查,20日命令午餐供應廠商,停止作業販賣,結果隔天21日下午,衛生局派員查廠,發現廠商仍供餐給其他學校,開罰業者12萬元,不過業者也喊冤,明明是其他學校要求他們照常供餐,調查報告也還沒出爐,驟然遭罰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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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永康國中、後甲國中和海佃國中,從18號吃過團膳業者提供的午餐後,陸續有將近90名學生,發生腹瀉、嘔吐等食物中毒現象,衛生局採樣送檢,20日命令業者暫停作業和販賣,不過21日派員查廠,卻發現業者還供餐給其他學校,開罰業者12萬。

台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陳明旭表示,「先以電話先告知,不准再販售製造,我在21日就請同仁過去看,發現他(業者)有施作的情形。」

不過業者也很無奈,因為衛生局20日下午才通知暫停營業,業者連繫合作學校,還是被要求繼續供餐,而且檢驗報告結果也還沒出爐。

團膳業者表示,「他(學校)找不到廠商配合,太臨時了怎麼找人支援,第二有的學校說,我們的學生又沒事,有幾間學校就不讓我們停,衛生局就說一定要停(營業),我夾在中間我怎麼處理。」

遭罰後業者暫停營業,乾脆重新粉刷整理廚房,鍋具也全部清洗消毒,靜待檢驗報告出爐。衛生局則是強勢回應,雖然目前檢驗報告還未確認,不過要是證實有病原菌,就會把業者移送法辦。

(民視新聞/林俊明、鄭博暉 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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