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翁語岑報導
「目睭花花,匏仔看做菜瓜」是形容視力不佳,把蒲瓜誤認為菜瓜的傳神諺語。有些人看不清楚時,會自行購買眼藥水來點,或誤認眼藥水可保養眼睛。食藥署提醒,眼藥水是「藥」不是「保養品」,遵循下列「4點」,正確使用眼藥水。
1.遵循藥品仿單(說明書)使用,切勿過量使用:
用藥前應先洽眼科醫師診治或諮詢藥事人員,並遵醫囑或藥品仿單(說明書)使用,勿過量。
2.使用前要洗手,使用時要注意:
為避免污染藥品,使用前應洗淨雙手,使用時不要碰觸藥瓶瓶口,也應避免將瓶口直接接觸眼睛。
3.使用多種眼藥要間隔:
如需使用兩種以上的眼藥水,建議間隔5分鐘以上再用;若要同時使用眼藥膏和眼藥水時,應先使用藥水,間隔10分鐘以上再使用藥膏。
4.依照產品標示保存藥品,過期藥品不要用:
眼藥水應依藥品仿單(說明書)或藥瓶標示進行保存,避免陽光直射,對於超過保存期限或開封超過28天(若仿單中有特別載明開封後的保存時間,則應以此為準)的眼藥水,請勿繼續使用,以免造成眼睛感染、發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