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戀送愛人房子「分手能否要回」?美女律師曝就差這句話

  • 發佈時間:2024/05/13 18:14更新時間:2024/05/1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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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送愛人房子「分手能否要回」?美女律師曝就差這句話
《姊妹淘》媒體總監詹千雁,近期與張品黎律師討論了「恐怖情人」議題,張律師表示,若贈禮有條件,則在未達成條件時,贈與方有權收回禮物。(圖/翻攝「 姊妹淘 - 華人第一女性媒體」YouTube)

影音中心/林育臻報導

現在的社會上,認識未來另一半的媒介多不勝數,但若未把關好,恐怕會遇到「恐怖情人」,近日《姊妹淘》媒體總監詹千雁,與張品黎律師討論了有關「恐怖情人」的議題,張律師透露,若以結婚前提贈送另一半房子,之後未結婚成功的話,贈與方即有權利把此行為撤銷,而在情感交往中,如果涉及到昂貴的禮物時,要特別留意其中的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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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物往往是情感表達的一種方式,小至餐費,大至房產,都是愛意的表現,但當一段關係結束時,這些禮物也有可能成為法律爭議的焦點。張品黎律師提醒,「如果送房子是以結婚為條件,那麼一旦沒有達成這個條件,贈與人有權要求撤回」,情感中的承諾,與實際的法律認定是相連的,但她強調,如果沒有明確的條件,如單純出於喜歡而送禮,那麼接受方通常無需將禮物返還。

小心被告!防範恐怖情人有撇步 律師曝「這情況」送禮可要求物歸原主
張律師表示,交往收禮時需小心,若有「條件」和「證明」,贈與者皆有權討回。(圖/翻攝「 姊妹淘 - 華人第一女性媒體」YouTube)
張律師表示,曾有朋友遇到控制狂追求者,頻繁詢問行蹤、質疑交友狀況,甚至會衝到樓下找她,儘管朋友試圖保持距離,男方卻持續騷擾與送禮,最後女方竟然收到法院傳票,因為男方要求返還餐費與禮物,並提告侵佔與詐欺。在面對恐怖追求者時,張律師提醒務必明確拒絕,並留下訊息等證據,勇敢地尋求法律協助。
小心被告!防範恐怖情人有撇步 律師曝「這情況」送禮可要求物歸原主
張律師表示,有遇過朋友的另一半,一開始都非常貼心有禮,到後期就開始展現控制慾、不正常。(圖/翻攝「 姊妹淘 - 華人第一女性媒體」YouTube)
張律師透露,保護自己免受進一步的傷害相當重要,如果另一半曾經有和自己,以感情為基礎交流,那無論現在在關係中,或是已經分手,都可以運用「家庭暴力防治法」,而若是遇到不理性的追求者,則可以使用「跟蹤騷擾防治法」來捍衛自己的權利。詹千雁也表示,希望大家不要遇到恐怖情人,做好防範享受美好愛情。
小心被告!防範恐怖情人有撇步 律師曝「這情況」送禮可要求物歸原主
張律師指出,若一段關係中,沒有以情感發展為基礎的話,則不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圖/翻攝「 姊妹淘 - 華人第一女性媒體」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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