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憲法法庭10日首度開庭,針對國會擴權法案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國民黨團質疑,立院5日收到通知書,8日就要決定人事,10日開庭,憲法法庭在急什麼?藍委翁曉玲還稱,自己2天只睡3小時。對此,作家苦苓今(12)日特別「洩題」,並表示,8月就要辯論了,「為了怕你們準備不周、又在全體國人面前丟臉」,屆時別說太匆忙、睡不夠、沒看到資料,魯蛇永遠不缺的就是藉口。
作家苦苓今日在臉書以「好心救一救三個活寶」為題,表示憲法法庭8月就要辯論了,為了怕你們準備不周、又在全體國人面前丟臉,先告訴你對方可能會問的幾個問題:
第一題,你們如果強制總統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那就是違憲;如果總統不來做國情報告,那就會違背你們這條法律。所以你們是要逼總統違憲還是違法?
第二題,如果授權立法院調查監察院也在調查的案子,結果兩邊調查的結果完全相反,那你們覺得應由哪一邊向國人報告呢?另一邊的調查結果又該怎麼辦?
第三題,你們的法律自己也規定不可以調閱任何司法偵辦中的資料,而立法院又沒有訓練有素的調查官,也沒幾個立委有司法實務的經驗,請問你們這樣要如何有效調查弊案?
第四題,民眾被法院傳喚,依法都可以請假、聘請律師或保持緘默,但在你們的法律裡,如果主席不准就都不可以。立法院憑什麼比懲治犯罪的法院還嚴苛、可以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呢?
第五題,你們說質詢沒有明確定義,那麼反質詢當然也沒有明確定義。而你們卻要用一個定義不明確的言行,擅自決定把官員函送監察院彈劾或移送法辦,這樣不是變相在迫害公務員嗎?
第六題,你們的法律規定立法院有權要求公司企業或人民團體提供任何資料:他們如果提供了就犯「妨害秘密罪」、如果不提供就犯了「藐視國會罪」,所以立法院是要讓他們無論如何都有罪就對了?
第七題,行政機關對人民罰款有明確法令可循,法院對人民罰鍰由法官專業裁定,而立法院要罰人民錢卻是由立委開會表決就可以,所以國會最大黨就是人民的太上皇嗎?
第八題,如果立法院對行政院不是「上對下」關係而是平等的,那麼在質詢時做虛偽陳述的立委(此事經常發生),是否也應該以「藐視行政官員」罪被移送法辦?要不然這一個亂講免責、那一個答錯法辦,這樣有公道嗎?
最後,苦苓酸,「好,都『洩題』給你們了」,到時候不要又說太匆忙、睡不夠、沒看到資料,「魯蛇」永遠不缺的就是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