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46萬元助理費!高虹安一審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

  • 發佈時間:2024/07/26 13:05更新時間:2024/07/2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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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46萬元助理費!高虹安一審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涉貪,一審遭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圖/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高虹安涉貪案,一審宣判出爐,高虹安判刑七年四個月,褫奪公權四年。回顧案情,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加班費,還設定零用金制度,要助理回繳,而這些浮報金額,卻被高虹安挪為私用,一共詐領46萬30元的助理費,儘管過去開庭,高虹安始終不認罪,但法官還是以貪汙、偽造文書判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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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嫌詐領助理費的案件,讓新竹市長高虹安,三天兩頭到台北、上法院,但重金禮聘三大律師的高虹安,開庭過程,跟檢方大鬥法、始終不認罪,只承認這是道德瑕疵,如今地院歷經一年審理,一審確定高虹安有罪,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不法所得11萬;前助理小兔黃惠玟判2年,緩刑五年;陳奐宇則是一年、緩刑三年;陳昱愷則是無罪,而公衛文王郁文則是判兩年、緩刑五年,褫奪公權兩年。


詐領46萬元助理費!高虹安一審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涉詐取助理費,一審判決出爐。(圖/民視新聞)


台北地院庭長 黃柄縉:「合議庭審酌高虹安,(當時)位於立法委員的要職,本人應該廉潔自持。但竟然為了增加,立法委員可增加的零用金,所以罔顧立法院編列預算,支付給公務助理補助費的目的,非法利用職務機會詐取助理的補助費,所以就是這種情況。」

回顧整起案情,高虹安被控在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浮報助理加班費、酬金,以零用金制度,要助理回繳,浮報多出的金額,多出的錢,部分被高虹安,挪為私用,買個人物品,一共詐領,46萬30元的助理費,涉犯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遭到起訴。檢方批高虹安,當時月領,19多萬元的立委薪水,每月獲永齡基金會贊助的10多萬,從事立委職務,卻壓榨下屬、公私不分、貪圖小利。涉案的前助理,綽號兔姐的黃惠玟,還有陳奐宇、陳昱愷,都認罪求輕判;但高虹安本人,和另一名前助理,綽號公衛文、水母的王郁文,始終不認罪!檢方認為,高虹不認罪,還卸責給助理,犯後態度不佳,應該要予以量刑。


詐領46萬元助理費!高虹安一審判「7年4個月」 褫奪公權4年
高虹安先前開庭時一律不認罪。(圖/民視新聞)


台北地院庭長 黃柄縉:「各自按照他們的涉案情節輕重跟犯罪目的、手段、知識水準等等一切情狀,分別量刑處一開始所說的刑,跟褫奪公權的部分。」

一審判決終於出爐,也重重打擊高虹安的政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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