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市長也被停職;然而檢方不排除針對加班費浮報部分,提起上訴,以求將高虹安犯行定罪。對此,律師黃帝穎便指出,只要檢方提起上訴,高虹安二審當然有被加重刑責的可能,「也就是不只7年4個月徒刑」。
根據《鏡週刊》的報導,一審合議庭認定高虹安有罪的關鍵,在於將助理費低薪高報;然而,要求浮報後的加班費繳回辦公室當零用金使用(即公積金)是否構成犯罪,北院與北檢的見解卻有所不同。
檢方主張,本案無論本薪低薪高報或加班費浮報,本質上都屬詐術,因此在收到判決書全文後,不排除針對加班費浮報的部分再次上訴、論告,以求將高虹安犯行定罪。
律師黃帝穎今早便在臉書分析,他指出,檢方上訴可能聚焦在高虹安貪污不法所得的金額及範圍。他認為,只要檢方提起上訴,高虹安二審當然有被加重刑責的可能,「也就是不只7年4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