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黃國誠 沈建宏 台北報導
27年前,退休保安警察〝盧正〞,遭控涉及台南〝詹春子撕票案〞,三年後火速槍決,如今監察院調查發現,棄屍時間不符、兇器確認有誤、加上嫌犯自白也有問題,監委高涌誠更透露,盧正臨刑前,還企圖咬舌自盡,極力伸冤,針對確定判決內容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函請法務部,研議再審或非常上訴。
盧正姊姊盧萍(2000.9.26)表示「我再也見不到他了。」捧著遺照,死刑犯盧正的家人,過去屢屢替已經伏法的盧正喊冤,27年前,發生在台南的詹春子撕票案,如今監察院調查發現,死刑判決認定有誤,盧正並非真正犯嫌。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豬隻就是說死亡超過24小時之後,這就是所謂的昆蟲樣,也就是有昆蟲的卵,詹姓被害人身上,只有少數的螞蟻,並沒有這些昆蟲,如果在警方監控之下,他不可能去做殺人跟棄屍的行為,所以就盧正應該是有不在場證明。」
透過實驗還原,被害人死亡時間,可能接近尋獲遺體時間,當下已經遭警方監控的盧正,降低涉案可能不說,根據頸部勒痕,鞋帶作為凶器的機率並不高,甚至就連盧正的自白,可能都有受到警方污染。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仔細看他的警詢筆錄逐字稿,趙教授認為警方有誘導,所以她認為自白可能性錯誤很高,死者脖子勒痕左頸跟右頸,都有圓形型態,在這個鞋帶沒有這個(圓形型態)。」
監察院認為死刑確定判決,跟事實不符,已經在今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研議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調查過程,監委高涌誠還發現,盧正臨刑前,最後一刻,都還企圖替自己伸冤。監察委員高涌誠表示「受訊問人拒簽,並欲咬舌自盡,無法按指紋,這是書記官的記載。」高涌誠還從法務部公文發現,一個死刑執行發布,卻是草率不已。監察委員高涌誠表示「我覺得他們便宜行事,而且也模糊這個責任歸屬,他就用"函",執行一條人命,連法務部的印信都沒有。」憲法法庭對於死刑是否違憲,即將做出宣判,趕在宣判前夕,監察院送出死刑錯誤判決,提供大法官參考,了解冤案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