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林俊明、陳姵妡 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男子,跟女友到醫院看診,請醫師幫忙開立診斷證明並註記"宜休養三周",要向公司請公傷假,但拿到診斷證明書時,發現醫師卻沒註記"宜休養三週",詢問護理師則表示,目前聯繫不上醫師,請男子隔天再來掛號,氣得他衝到護理站飆罵咆哮。

民眾vs.護理人員:「剛在診間骨科醫師就說她這個要休養三周,我說好我們要開診斷書,民眾vs.護理人員,他說做什麼我說我們要請公傷假,現在開出來上面就沒有宜休養幾日,民眾vs.護理人員,要怎麼請公傷假。」男子語氣激動,在護理站前,質疑院方給的診斷證明,跟當初說的不同。民眾vs.護理人員:「是不是有跟你講了,民眾vs.護理人員,第一次不能開,民眾vs.護理人員,但我們也幫你聯絡了,民眾vs.護理人員,但是我們有聯絡到嗎,民眾vs.護理人員,我怎麼知道你們有沒有聯絡到,民眾vs.護理人員,我們就是沒聯絡到,民眾vs.護理人員,那你現在凶護理師能做什麼,民眾vs.護理人員,那你們不能收了錢,民眾vs.護理人員,說哦我現在人聯絡不到我也沒辦法。」疑似開立證明流程沒喬好,又一時聯絡不上醫師,要求男子隔天再來,男子氣得抓狂。

一名男子因女友要申請公傷的診斷書,少了醫師宜休養的註記,對護理師大聲咆哮。(圖/民視新聞)
民眾vs.護理人員:「你沒有做好的事情,你可以說你明天再過來,跟我有什麼關係,我難道我沒有付錢嗎,我沒有花時間在這裡排隊嗎。」狀況發生在台南一家醫院,男子陪同女友來看診,要開立請公傷假用的診斷證明,發現醫師沒註記,要找醫師加上,院方卻要他隔天再來掛號。醫院公共事務室主任黃文良:「我們了解以後醫師跟護理師診間,並沒有說要開三個禮拜,那一般來講我們第一次,因為病人從來沒有在這裡就醫過,我們就是開立一般的診斷書。」院方解釋,這名女病患,八月初受傷,是在另間醫院就診,第一次到院掛號,醫師得重新診斷,才能確認休養周數,而院方也同意安排當晚看診,給病患一個方便。